《美國殘障人士法案》(ADA)申訴程序
凡是認為自己因為殘障而被拒絕使用機場計畫或服務的任何人,都可以向機場提出申訴。
提交線上申訴
可使用線上的ADA申訴表提交ADA申訴。填妥的表格必須包含申訴人的姓名、地址、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。表格應該盡可能詳細描述據稱被拒絕使用計畫或服務的情況,包括事件日期、時間、地點及詳細經過。
ADA申訴必須在涉嫌事件發生後的180個日曆日內提出,可在線上提交或交至以下地址:
Dawn Anderson,ADA協調員
電話: (650) 302-8162
電子郵件:SFO-ADACoordinator@flysfo.com
辦公室:SFO國際航廈 | 4樓 | I-04-027室
郵寄:P.O. Box 8097, San Francisco, 94128
以書面形式或電話提出投訴
以書面形式提出ADA申訴,並郵寄給機場的ADA協調員(聯繫方式見上文),將會受理。若未使用線上ADA申訴表,書面申訴必須包含以下資訊:
- 申訴人的姓名、地址、電話號碼和電子郵件地址
- 事件或情況的詳細描述,包括事件日期、時間和地點
- 被指控負有責任的個人、公司或廠商名稱
- 有助於調查申訴的其他相關資訊
如果最初是以電話提出ADA申訴,則必須在涉嫌歧視事件發生後的180個日曆日內提交書面投訴作為補充。若收到口頭投訴,應向投訴人提供一份機場的ADA申訴程序,並告知需要提交書面投訴。對於因殘障無法提交書面投訴的人,將根據要求提供通融措施。
時間表
收到申訴後,ADA協調員將在十(10)個工作日內審核提交的資訊,並向申訴人發送收訖確認函。如需補充資訊,ADA協調員將透過電話或電子郵件聯繫申訴人。在ADA協調員收到所需資訊之前,不會採取進一步行動。一般會在收到申訴後的30個日曆日內向申訴人提供書面答覆。
申請覆議
投訴人收到機場對申訴的答覆後,可對機場的調查結果或裁定提出上訴。上訴必須在收到書面決定後的15個日曆日內提交。書面上訴必須包含所有支持上訴依據的論據、證據和文件。上訴不會由最初審查申訴的人員進行覆核,最終書面決定將由該人員簽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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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點
辦公室:SFO國際航廈 | 4樓 | I-04-027室